第四届中国国际数字城市研讨会暨设备博览会近日在北京开幕。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,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确定了51个“数字城市”试点城市,已经有33个城市通过了验收。“数字城市”建设在推动我国城市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据住建部总经济师李秉仁介绍,“数字城市”不仅是一个技术概念,更是城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体制的一次大变革。它包括电子政务、电子商务、市政基础设施管理、公共信息服务、教育管理、社会保障管理、城市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等城市生活管理和经济的诸多方面,能够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率、节约城市管理运行成本,是城市现代化的必由之路。
全国政协常委、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则表示,“数字城市”是建设两型社会、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推动工业化、信息化、城镇化、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抓手,但下一步“数字城市”建设仍面临许多瓶颈。首先,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和手段混淆,应以为公众服务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主,而不是做成形象工程。其次,“数字城市”一定要推动管理创新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。第三,各地信息化在资源整合和共享方面存在问题,需要在资源共享方面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保障。第四,要注意创新和投入。因为信息技术发展很快,需要从不同侧面发展,这就面临如何整合的问题。在技术创新应以大企业创新为主,政府的引导和投入也是必要的。第五,注意标准的建立。“数字城市”建设规划一定要与标准结合,目前16个标准行业都面临实体世界向虚拟世界过渡的问题。最后,“数字城市”建设的经验及教训总结还是不够,很多地方的信息建设在重复交学费,因此需要加强教训总结和经验交流。
为此,赖明提出“数字城市”建设的8条建议:统筹规划、分布实施;政府引导;统一标准、资源共享;技术方案先进、实用;处理好技术引进与资本创新的关系;处理好创新和市场的关系;推进产学研结合、推进创新体系建设;全面带动信息化的发展。(张林)